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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吉林12月21日电 (苍雁程宇)12月21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向媒体披露,近日该院对轰动一时的吉林市北山风景区农用三轮车肇事一案的犯罪嫌疑人乔志刚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乔志刚犯交通肇事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  今年6月13日13时20分许,被告人乔志刚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农用三轮运输车,沿吉林市北山风景区内道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揽辔桥下时,因制动系统失灵,车辆失控滑坡,撞倒33名游园群众。被撞人员中有4人当日死亡,另有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27人受伤。  肇事后,乔志刚随即逃离现场。当日15时许,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乔志刚起诉到船营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乔志刚无证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6人死亡,2人重伤、12人轻伤、12人轻微伤,另有一人伤情不构成伤害,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乔志刚犯罪后逃离现场,但又能于当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可从轻处罚。  法院因此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乔志刚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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