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诚信,竭诚为您服务!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房产纠纷

分享到:0

    遇害者家属冲向被告人。昨天,赵某夫妇分别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和毁灭证据罪在二中院受审。

  因房产纠纷与邻居产生矛盾,顺义村民赵某持斧头将邻居夫妇杀害,并将铁钉、筷子等物品刺入死者头部、双眼。

  昨日,赵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在二中院受审,其妻子康某因帮忙掩埋尸体,被控毁灭证据罪。

  指控 嫌疑人杀人抛尸

  据检方指控,村民赵某夫妇因房产纠纷,与邻居孔某、岳某夫妇产生矛盾。2010年3月4日21时许,赵某在家中,趁来访的孔某不备,持事先准备的斧子猛击孔头部数下,并将一根15厘米长的铁钉钉入其头顶。随后,赵某来到孔的家中,用斧子将孔的丈夫岳某打死,并将一根15厘米长的铁钉、一根14厘米长的金属棒及一根筷子刺入岳的双眼。事发后,赵某在妻子康某协助下,开车将两具尸体扔到密云。

 

  检方认为,赵某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其妻涉嫌 毁灭证据罪。

  供述 素有积怨酒后行凶

赵某对指控表示认可。

  他说,两死者是他家邻居。2007年,孔某曾咬定他偷了东西,在大队调解下,他赔偿了500元。“但我真的没偷。”赵某当时表示自己很委屈。

  赵某称,事发前,当地传言要拆迁,孔某自己想多建房,但又没地,便想把10年前卖给他的七间房子要回去。他没同意,为此,孔某多次上家里来闹,“让我们没法正常生活”。

  事发当天,孔某再次来到赵家,双方起了争执。

  赵某称,喝了酒的他,用斧子将孔某砍倒。随后,赵某担心孔某的丈夫找来,于是带上斧头,来到孔某家里,将孔某丈夫岳某打死。涉案时,担心二人没死,他还用铁钉等物刺入二人头部和眼部。

  事后,在妻子康某的帮助下,他们将尸体运上车,开车到密云一处偏僻地方抛弃。

  据了解,事发后,警方曾经找到赵某了解情况,妻子也劝他自首。但考虑“我是家里的顶梁柱”,赵某直到警方掌握足够证据后,被控制。建议 从严从重判决

  昨日,遇害者的三个儿女提出126.7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他们认为,赵妻应是故意杀人的共犯。

  “他们害死我父母,多少钱也买不回我父母的命。我要求他们杀人偿命、血债血还”。遇害方称。

  公诉人认为,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认定赵妻是故意杀人的共犯。但公诉人指出,在该案中,赵某的行为令人发指,建议法院对其从严、从重判处。

  赵某当庭表示,愿意拿出全部财产赔偿。

案件将择日宣判。

  - 现场

遇害者家属怒斥被告人

  昨日上午10时30分许,被告人及遇害者家属分别进入法庭。由于双方对立情绪严重,法官特地将两方家属分开安排了座位。

  11时,被告人赵某夫妇戴着刑具,被法警带进法庭,并走到被告人席时,坐在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席上的一名死者的女家属,两三步冲上前去,一边大声骂着“畜生”,一边殴打赵某,并向两名被告人吐口水。

  此时,坐在旁听席上的赵某女儿,也站了起来,声嘶力竭地叫着“爸!”

  见状,法官立即宣布暂时休庭,将被告人赵某夫妇先带出法庭,让双方控制情绪。

  法官对死者家属进行劝解,告知其要遵守法庭秩序,同时也让旁听人员注意法庭纪律。

  10分钟后,赵某夫妇再次被带进法庭,法警特地将被告人席位,移至离情绪激动的死者家属较远的地方。

  庭审期间,遇害者家属再次起身啐向赵某,被法官三次警告。

  庭审结束后,辩护律师离开时,情绪激动的几名遇害者家属围上去,被法警制止。

 

联系方式CONTACT INFORMATION

  • 冯雨
  • 手机:15962514131
  • Q 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邮箱:lawyerfeng@126.com
  • 地址:昆山市开发区金沙江北路1878号(近南浜路),江苏阳澄电力设计有限公司4楼